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7 20:09:39作者:佚名

  川卫发〔2022〕1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c.gov.cn/scwsjkw/zcwj11/2022/7/22/a1146160eb5544f7bd16de759b90091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