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17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挂网采购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167号)要求,现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结果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资审系统】查看相关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2022年8月19日正式执行,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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