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由西安市交大商场街6号楼二楼商铺迁至西安市碑林区交大兴庆校区家属区二村5舍一、二层临街用房,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名称变更为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兴庆口腔门诊部;将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未央口腔门诊部由西安市未央路名京九合院小区8号楼5层迁至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汉神购物广场二层2A-23/2-3,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未央口腔门诊部名称变更为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经开口腔门诊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710003)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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