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生育费用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乡居民顺产医保报销标准由1000元/次提高到2000元/次,剖宫产由2000元/次提高到3000元/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天数由实际休假天数调整为生育假最高休假天数,且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二是优化报销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请假条、人员身份认定申请表、异地生育报销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范围,实现生育医疗住院费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三是落实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参保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出生90天内,凭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实现新生儿参保 “三个一”办理,即“只填一次表、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办结”,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1月以来,已为159名居民参保人员、128名职工参保人员办理了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支付,报销基金357.19万元,为815名新生儿办理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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