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为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部署,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9月1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整治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将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整治以本行政区域内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将实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经营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高密度的巡查和反复检查,全面排查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务求取得实效。
同时,本次整治将强化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监管,要求各局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监测;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经注册的内容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等,切实打击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违法违规行为。
9月25日,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基孔肯雅病毒核...
2025年以来,宁夏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四个最严”为...
为进一步提升专职检查员业务能力,近日,省药品监管局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省药...
9月24日,2025年贵州省药物警戒技能大比武活动在...
药品经营(批发)许可信息通告(2025年第37期)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