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协议期满接续询价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2〕4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49号),经函询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中选(供应湖南)企业,现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9月9日17: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线上系统申投诉模块申投诉(网址:https://yycg.hnsggzy.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湖南)药品协议期满接续询价结果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2022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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