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2019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启动该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发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组织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发《关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事项范围及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
2019年, 省卫生健康委扎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合法及时便民,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活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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