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爱卫办函(2021)34号
石家庄、邯郸、邢台、沧州市爱卫办:
近期,我办组织对行唐县、曲周县、柏乡县、盐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四县对评估发现问题均进行了认真整改。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冀爱卫(2018)4号),请有关市县于9月26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报纸、政府网站),对拟命名的“河北省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周。公示情况10月10日前报省爱卫办。
附件:河北省爱卫办关于拟命名**县为“河北省卫生县城”的公示
河北省爱卫办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河北省爱卫办
关于拟命名**县为“河北省卫生县城”
的公示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创建河北省卫生县城工作质量,根据《河北省卫生城市(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县拟命名为“河北省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河北省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务必客观真实。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河北省爱卫办(邮编:050051)
邮箱:hebawb@126.com
河北省爱卫办
2022年9月26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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