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本次征集活动共分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和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两个部分,各市(州)由市(州)本级和辖区内选取一个县(市、区)、两家企业作为征集对象,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由本级和辖区内选取一家企业作为征集对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筛选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实把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到位,表现突出的企业评选出来,争取在国家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征集的案例逐一进行筛选,认真审核,最终评选出5个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和12个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上报国家。
三、及时上报。征集的案例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和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模板)进行上报,同时,案例涉及的企业要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请各地于2023年1月5日前将本地区案例有关材料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朱德春 电话(传真):0431-88906331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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