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形势下母婴安全,2月4日,省卫生健康印发文件,确定17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救治和助产定点医院,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省级定点医院3家,分别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市级定点医院14家,分别为沈阳市妇婴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中心、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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