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起,吉林省药监局四平检查分局、四平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情况。检查组采取总部和门店抽查相同品种、先查总部再抽查品种流向门店的方式,实现了药品经营分段监管的无缝衔接。
为促进药品安全分段监管,由单打独斗逐步向联合执法、资源共享转变,四平检查分局与市场监管局、公安、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探索联合执法协作机制。2021年7月在市政府召开四方签约仪式,分别签订3个联合协作框架协议,并在四平检查分局设立执法联动办公室和协作执法办公室,初步形成了药品安全协作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四平检查分局牵头起草《医疗器械N+2+1联合检查框架协议》,并于4月12日与市场监管局联合签订印发。“N+2+1”联合检查,即:多个生产范围、两家执法单位、一次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联合检查、联合建档、联合办案、联合会商、联合宣传、联合培训、联合指导”等七方面协作配合,是在当前药品监管体制下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创新监管方式的有益尝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药监局、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四平检查分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雷霆2022”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化执法联动、信息互通、办案协同,建立起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今年以来,四平检查分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3次,检查“两品一械”企业10户次,覆盖药品批发零售、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生产等业态。特别是8月10日四平检查分局会同四平市市场监管局、梨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的“N+2+1”联合检查,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得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主要领导拟予推广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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