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1号)
为表达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对江泽民同志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现决定:
(一)自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发布之日起到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这期间,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设灵堂,接待港澳地区和驻在国吊唁。
(二)按照我国惯例,不邀请外国政府、政党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团或代表来华参加悼念活动。
特此公告。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