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我局于9月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药监函〔2022〕184号),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均积极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督导各市(州)工作取得成效,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琎率省局医疗器械处、稽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到贵阳市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查看企业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检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计算机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针对企业存在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转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随后,省药品监管局派出检查组前往遵义市、盘州市,会同属地局对当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及网络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并执行好质量管理制度,督促其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制度,落实企业主体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责任。
截止目前,我省已出动执法人员1330人次,检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663家次,责令整改124家次,完成整改97家次,约谈企业8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3起。省药品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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