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了茺蔚子等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现予以颁布。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仍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茺蔚子等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附件:
2.川木通(小木通)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20128)
4.落新妇(落新妇)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20130)
9.郁金(温郁金)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20135)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