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底集采耗材期满接续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22年11月23日,我省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底集采耗材期满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11月27日24时前,同意续约的我省原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和确认带量联动的京津冀“3+14”吻合器类耗材中选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确认续约或带量联动。
近期,接到部分企业和医疗机构反映,因疫情封控等原因,未按时确认接续供应,可能影响临床使用。为有效做好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工作,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将接续供应确认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11日24时,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新版入口-点击进入“耗材交易”模块,进行接续供应确认操作。
附件:2022年底集采耗材期满接续操作指引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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