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执行期满
续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豫医保办〔2020〕40号)有关要求,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经研究,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期满药品(详见附件1)中选企业续约工作,续约执行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中选企业如有意愿续约,请于11月30日18时前将《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续约供应承诺书》(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反馈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企业名称+中部联盟续约供应承诺书”。逾期未反馈的,视为不同意续约。
联系人:刘志伟 电子邮箱:hnsybjjgzc@126.com
附件:1.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续约产品清单
2.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续约供应承诺书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续约产品清单.xls
附件2: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续约供应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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