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惠民政策,方便省直参保人员就医,经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申请,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关于省直医保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0〕53号),核准将该院纳入省直医保高值药品(限抗肿瘤药品)评估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向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高乐
联系电话:024-31281156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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