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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12-09 00:24:10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的要求,以《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为指导,经过研究、评估,拟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并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医疗机构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发送至电子邮箱gxjgzcc@163.com(单位意见需提交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的要求,以《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保价采函〔2022〕127号)为指导,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并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医疗机构及社会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原15个涉及种植的专科项目(详见附件)。

  二、根据《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结合我区实际测算,我区单颗常规种植的最高调控目标为4300元,我区n值定为97,单颗常规种植实际调控目标为4171元。

  三、为更好落实口腔种植“诊查检验+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的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控目标,规范整合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服务单元计价,项目内涵所指的步骤,不得再另外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已经完成种植体植入前通科医疗服务,但未行种植体植入的患者,仍按实际发生的通科服务项目计价收费,退出按服务单元计价,“种植预收费”多退少补,切实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各自合法权益。

  四、规范整合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沿用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1版)的要素格式进行编排,保持统一性。

  五、本通知自2023年 月 日执行。

   

  附件:1.规范整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口腔种植类)

        2.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tzgg/t14184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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