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委领导要求,为了更好地鼓励医务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和资金普及性,现对已分配经费予以调整,坚持择优原则,适当向国家和省级重点支持专业方向予以倾斜,最终确定获得省级经费资助项目166项,其中1万元16项(占比4%),0.5万元30项(占比7%),0.3万元50项(占比12%),0.2万元70项(占比16%),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12月12日-12月14日),公示期内,若对经费分配有异议,请以项目单位正式文件向我委反映(不受理匿名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内容遵循上一次公示结果,不予调整和更改。
联系人:杨旭 联系方式:85971057
邮箱:810916708@qq.com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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