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非法机构、无证医师以及假冒产品等乱象频出,屡受诟病。全国医美机构由于医生少、需求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疗机构通过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美机构资质荣誉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以服务品质保证的假象。一些从业人员无相关资质违规营业,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主诊医师、护理人员资质等都有严格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应认真考量医美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信誉,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审慎作出决定。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4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悬挂灯箱宣传其聘请的2位整形医生梁某和李某。其中称梁某为“中华医学美容协会理事、中国医师协会整形专科会员”,称李某为“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协会会员、中国吸脂与脂肪移植专家组成员、国际医师协会美容外科分会荣誉会员、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专科会员”。经查,上述信息均系当事人杜撰。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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