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辽卫传〔20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对通过专家组评审的11家单位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到2021年1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同时反映人员应署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24-2338820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142房间
邮 编:110005
附件:辽宁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
辽宁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 单位 |
1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2 | 大连市中医医院 |
3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4 | 鞍山市汤岗子康复医院 |
5 | 沈阳市中医院 |
6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医院 |
7 | 丹东市中医院 |
8 | 喀左县蒙医医院 |
9 | 抚顺市中医院 |
10 | 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 | 辽阳市中医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接见交流锻炼干部,提...
2025年6月14日,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职业技能...
为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深入贯彻中...
居民健康素养率是衡量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
6月9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
为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近日,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