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院住院资源合理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我局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院医疗结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目前95%的中医医院、92%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下一步,各级医保部门将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力度,加强对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医保基金支出管理,防范医药机构虚假就医、住院、购药、虚开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定点中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推进定点中医药机构落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规范中医药诊疗服务行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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