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2〕1-22 号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 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 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1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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