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管理,落实注册人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省药监局召开会议,对全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各生产企业切实履行好质量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充分认识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好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持续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管理,排查防范风险隐患,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产品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满足群众用械需求,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我省现有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4家,目前日产能达500万人份,后续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帮扶企业扩大产能,有效保障我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供应需求。同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物质监管力度,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