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两家医院违法行为,并分别被作出相应处罚。
新闻通气会现场
去年12月,六盘水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的通报,发现六盘水市某医院医生未查验和索取供货商资质,通过微信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微信商人处,购进地西泮注射液、米非司酮等4种药品用于医院药物储备,该医院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今年5月,该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参照《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7月,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检查,发现晴隆某医院在其药房合格药品区存放超过有效期的丰原牌缩宫素注射液130支,涉案药品货值金额572.26元。该医院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今年9月,该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责令医院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医院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0.0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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