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跨省通办”办事需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市场监管部门“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市场监管领域“跨省通办”事项易办、好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次制定的办事指南涵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特殊食品、重要工业产品、广告、计量等6个业务领域23项“跨省通办”事项,具体内容由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提交材料、“跨省通办”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注意事项、办事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要素组成,内容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同时,针对一些“跨省通办”事项的实施层级为市(州)、县(区)的实际,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办事窗口(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监督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并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平台、办事窗口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查询了解。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跨省通办”业务咨询、申报辅导、沟通协调等服务,充分运用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确保有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在各个层级办事时充分享受“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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