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要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12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hbybjb@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1415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5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