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131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法规〔2020〕003号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浦东新区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沪府规〔2020〕6号),我委决定于2020年6月1日起将企业注册地(实验室所在地)在浦东新区范围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等1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浦东新区。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新办、延续、增项、依申请注销、依申请变更、补证等工作均由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下放前已发证件的注销工作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特此通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
经审评,沈阳天仁合一科技有限公司申...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业务能力,9月24日,2...
9月24日下午,省药监局赴省医药商业协会召开《安徽省药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试验检查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我省药械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