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管理的通知
桂医保发〔2022〕4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我局结合广西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