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委属(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医药产业字〔2021〕2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联合开展了第一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单位验收工作。经单位自评、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各示范基地要依托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对示范基地加强指导,加快推动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工作从“点上突破”转向“规模发展”,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
各示范基地可按照全省统一的“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格式(见附件2)自行制作标识牌匾,并悬挂于显著位置。
附件:1.第一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名单
2.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牌匾样式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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