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2〕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我委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牵头对《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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