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01-06 21:58:45作者:佚名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

        3.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列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docx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docx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docx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docx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393033.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