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财函〔2022〕187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立医院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及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公立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运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福建省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福建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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