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居家治疗常用药品需求量激增的状况,为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避免药品浪费,结合近期疫情特点,现就做好相关药品拆零销售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零售连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通过各式渠道采购新冠病毒治疗相关药物,对目前急需但供应数量有限的退热药品,倡导通过按需拆零销售方式进行零售供应,将有限的药物提供给急需人群,以缓解购买难问题。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居家治疗常用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工作,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
三、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在拆零销售药品时,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电子照片),提醒消费者服用药品有关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解热镇痛药安全用药宣传,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按需购买,不盲目囤药。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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