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医发〔2023〕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推动医院评审科学客观、精准量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将于2023年1月对达到评审周期的三级医院正式启动评审工作,请各医疗机构按照本细则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评审申请。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前置要求审核、监测数据复核和现场评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参照制定辖区内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
联系人及电话:周一鸣、肖伟,联系电话:0731-84822203、0731-8482224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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