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吉林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了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确定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等49个集体作为“全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坤等78名同志作为“全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763213
通信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湛江路657号(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33
附件1: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2: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名单
吉林省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
...
编者按:"一帮一、一对红"活动是国家医保局推进医保铁军建...
“以前去省城看病,光CT片就装了一袋子,现在手机上就能调...
海南省东方市是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为解决基层...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