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2〕1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医保局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统筹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医保局将把智能监控系统落地和应用效果作为基金监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统筹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两库”同步更新和本地化应用,根据地方实际增补本地化知识和规则;要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扩大智能监控系统的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加大对疑点信息筛查频次和力度,针对疑点问题组织现场稽查、驻点核查,切实提高监管实效;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应用“两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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