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广州市停止执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等相关文章,均属于谣言。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的重要内容,有助于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我省正按照国家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要求,坚持统筹联动,同步推进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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