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推进医疗保障信用制度建设,构建诚信自律的医疗保障服务环境,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1〕2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7〕25号)有关要求,研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电子邮箱:xzybjjjdc@163.com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