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落实《北京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对北京市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特色发展指数开展研究;完成北京市属和区属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特色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开展中医特色绩效考核专家和参加考核医院的业务培训,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按时完成特色绩效考核全部工作,提交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八)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3年12 月31日之前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35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市中医医院特色绩效考核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83970018
九、其他说明:(补充其他需明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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