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1〕176号
福州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长乐区医院增加床位确认三级综合医院的请示》(榕卫审批〔20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61号)精神,结合长乐区常住人口规模、医疗机构布局及长乐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意长乐区医院核定床位数由440张增加到880张,并认定为三级综合医院。请督促长乐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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