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中小医药和食品企业仿冒连花清瘟品牌的商标、外包装等生产“连花清瘟茶”“链花清瘟茶”“莲花清瘟膏”“莲花清瘟口服液”“莲花清瘟植物饮料”“莲花清瘟丸”等商品的情况,近日,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42家药店、各大商超销售的相关产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目前暂未发现上述仿冒商品销售情形,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结合日常巡查继续搜集违法违规线索,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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