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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开展非省级人民政府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开立的专户进行销户清算工作招标公示

时间:2023-02-26 00:06:23作者:佚名

  

  

  接省财政厅国库处、省市场监管局科财处通知,要求我局将非省级人民政府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开立的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需实地翻看原始凭证,由具备资质、能力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海省药监局办公室开展非省级人民政府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开立的专户进行销户清算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逐笔清查2017年1月至2023年2月(含)此账户会计凭证。2.清算完成之后出具清算报告。3.根据清算结果进行账面差错调整。4.其他跟此次账户清算整理相关的工作。

  二、购买服务计划

  (一)购买主体: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预算资金:金额控制在4.9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第三方承接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团队;

  3.能够按项目实施要求,在指定区域、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清算项目;

  (五)项目要求:

  1.项目要求服务方现场办公,清算完成后结账。

  2.服务方在清算中,应做好凭证保管、保密等管理工作,接受省药监局的监督。

  3.服务方在清算期间,不得影响我局正常办公秩序。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将本事务所简介、报价、清算方案等资料,以纸质版密封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送至省药监局办公室;报名竞标企业最低数量为3家。

  (七)第三方企业确定方式:

  由省药监局按照财务制度及法定程序,采取评标的方式,通过集中评比确定。

  三、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971-8865621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8D09207E-1468-48CF-86DC-502E5F7A6F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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