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我委连续两年组织制定了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以下简称目标),指导行业以目标为导向科学精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目标印发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引导工作方向,激发行业内生动力,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目标导向作用,我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制定了《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各专业2023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各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优化改进工作策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目标管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系统改进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做好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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