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河北省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省级复核。绩效评价省级复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同时涵盖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避孕制度和乡村医生待遇落实等内容。省级绩效评价专家组采取线上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信息系统核查、文件资料查阅、第三方电话调查、线上问卷调查和现场账目核查等手段开展,全省40个县(市、区)、15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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