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医药集采和价格管理,今年有哪些新要求?国家医保局给出答案

时间:2023-03-03 21:11:38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提高集采精细化水平;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探索完善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着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划重点

  到2023年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今年将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

  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

  陕西省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河南省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安徽省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优化完善结余留用政策,实施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对药品耗材集采降低的费用,在确保患者享受实惠的前提下,体现医院和医保共享,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城市要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持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阶段性评估。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4487.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