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平阳县局开展“三八”妇女节前化妆品专项检查,营造节前化妆品消费良好氛围,全力维护消费者健康美丽权益。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7家,当场要求4家进货台账不完整的经营单位整改。
一是聚焦抽检公告,开展隐患排查。以大型商超、化妆品批发、美容美发、美甲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的15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造成安全用妆风险隐患。
二是聚焦不良反应,加强监测报告。通过全县12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点,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宣传,畅通消费者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渠道,维护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目前已累计审核上报护肤类、彩妆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2例。
三是聚焦产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是否经营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产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化妆品,是否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指导各经营者围绕供货商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环节,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四是聚焦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依托微信公众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化妆品经营者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现场检查指导、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发布安全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利用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信息,提升化妆品安全消费的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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