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黄河医院(天津市体育医院)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黄河医院(天津市体育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0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6486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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