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省本级“特门(延伸结算管理)”和“双通道”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级协议零售药店“特门服务”申报受理评估办法〉的通知》(湘医保中心函〔2020〕3号)规定,对新增省本级“特门(特门延伸结算管理)”和“双通道”服务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731-84900211;来信来访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医疗保障局综合楼422办公室)。
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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