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3版)》的通知

时间:2023-03-04 03:27:32作者:佚名

  自治区本级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为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和《关于发布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新医保〔2020〕83号)要求,按照“六统一”和“四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在《关于发布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新医保〔2020〕90号)的基础上,对部分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3版)》。现印发你们,请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按照规定认真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自治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mlgktzgg/202302/fe46f86d802c48fbb46bfd9560a581c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